楚天都市報訊 (記者郭會橋 實習生包斯遠)記者昨日獲悉,武漢市新出台規定要求,7月3日前,全市中小學完成《入學通知書》的發放,對不按規定到“對口學校”就讀而要求擇校的學生,入學前須與所擇學校簽《擇校入學自願放棄“分配生”資格承諾書》(下稱《承諾書》)。
  今年,武漢市有約7.8萬名小學新生入學,約6.48萬小學畢業生升入初中。符合“對口劃片”就近入學的學生,對口學校將發放《入學通知書》。新規要求,對不按《入學通知書》規定到對口指定學校入學,要求擇校入學的學生,在入學前必須與所擇學校簽訂《承諾書》,經學生本人及其家長或法定監護人簽字確認,由學校保存,直到學生中考升學結束後。
  擇校生起始時間的認定,從2014級起始年級新生開始,包括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新生。整個義務教育階段,擇校行為一經發生即記入學生檔案,只要有過擇校行為,無論時間長短,都不得享受“分配生”資格。2014年以前已入學的小學生、初中生,暫不實施擇校生不得享受“分配生”資格的政策。到民辦學校就讀的,或者轉學到民辦學校的學生不認定為擇校生,也不用簽《承諾書》。
  (原標題:今秋起擇校生要簽放棄分配生承諾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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